8月5日,新特能源(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与控股股东特变电工订立特变电工认购协议,特变电工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公司已有条件同意以每股内资股人民币13.73元的认购价配发及发行合共1.67亿股内资股,合共约为人民币22.97亿元。
据介绍,公司预期特变电工认购事项募集所得款项凈额约人民币22.93亿元。其中,约87.22%将通过向内蒙古新特增资的方式用于建设10万吨多晶硅项目;及约12.78%将通过向新疆新能源增资的方式用于补充风电及光伏资源开发的营运资金。
公告表示,此次配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增强集团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加快10万吨多晶硅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集团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提升集团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促进集团长远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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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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