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光伏项目应配15%-20%储能! 国网山西“上书”省能源局!

陈夕 1725

光电的储能问题,正成为光伏实现平价上网后的重要课题。

近日,国网山西公司给山西省能源局出具了一份关于2020年新建光伏发电消纳意见的文件,文件建议,2020年全省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80万千瓦,在大同市建设平价项目60万千瓦,另外安排竞价项目20万千瓦,2021年并网发电。

此外还建议,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应统筹考虑具有一定用电负荷的全产业链项目,配备15%-20%储能,落实消纳协议。

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088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达到857万千瓦。

来自中国能建投资公司山西分公司一份光伏平价报告显示,目前,山西省光伏电站已经出现少量的“弃光”现象,弃光率约为1%左右。随着2020风电、光伏“抢装潮”的来临,山西省新能源装机将快速提升,而电网调峰能力发展缓慢,限电形势日趋严峻,新增新能源建设指标非常有限。

此前的4月22日,国网山西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改造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要求:需进行一次调频改造的新能源场站为接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包括省调调度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及地调调度的分布式新能源场站等。

其中新能源一次调频改造工作技术指标应满足《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规范》(DL/T1870-2018)中:“新能源一次调频技术指标”相关要求。新能源(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通过保留有功备用或配置储能设备,并利用相应的有功控制系统获加装独立控制装置来实现一次调频功能。

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新的考核办法,新能源企业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办法是必须像常规电源一样限电其总容量的6%-10%,以备不时之需;第二个办法就只能是加储能装置。

以100MW的风电场为例,如果预留备用容量10%,年经济损失将达到2500万元;如果集中加储能装置,储能投资约2650万元,增加风电场投资约2%-3%,约等于一年的弃风损失。

新能源之于储能,储能之于新能源,相互之间的重要性早已众所周知。不发展储能,新能源的前景也无从谈起,没有新能源,储能技术也将无用武之地。由于没有价格机制和政策激励,现阶段新能源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新能源与储能两个本应紧密结合的事物,如今正被割裂开来,甚至互相抵牾。

有不少企业建议,除了强配的大棒政策,国家层面应该出台更多过渡性的鼓励政策。比如在光伏的非技术成本下降方面多做文章,加储能后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电价加成和补贴,来提高新能源企业安装储能的积极性。

目前要想顶层单独为储能制定政策,既不理想也不现实,储能成本最合理的疏导方式还是需要通过发电集团层面去解决。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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