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金俊 0
文章来源:金俊

拼多多商家对买家提起诉讼,天下苦“恶意消费者”久矣。

商品经济产生以来。消费者就像草原上温顺的绵羊。无论你处于什么样的社会,无论你处于什么样子的阶层,只要你进行消费。那么你总会遇到一些列如霸王条款,缺斤少两等不公平的待遇。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兴起】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yu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中国的发展】



多数人认为市场经济在我国发展和兴起的时间较晚,所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历史也比较晚。其实在明清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


兵马司兼管“市司” 欺行霸市“无帖”经营“杖一百”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设兵马司,兼管市司,并规定在外府州各兵马司“一体兼领市司”。永乐二年(1404年)北平(永乐十九年,即1421年改称北京)设城市兵马司,“兼领市司”。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分置五城兵马司,“职责颇繁”,其中“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


198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进一步加深。199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会开展315晚会,举行选宣传活动。




2021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废旧钢筋一夜翻新”“名表原封不动躺一夜几千维修费到手”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今年315会曝光哪些公司呢?



【权利的滥用】




权利是把双刃剑,也正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提到的。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现实生活中部分“消费者”借消费者保护法对商家进行碰瓷。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

(父亲卖9.9自制酸菜,遭索赔1000元)


除了使用《食品安全法》索赔,还有部分消费者在投诉中做手脚,诈骗商家钱财。对卖家客服进行言语辱骂和人身攻击,此类情况层出不穷。 此前曝出某京东卖家不堪消费者辱骂和人身攻击,当即报警,在警方联系消费者调解时。消费者对调解民警进行辱骂。被警方依法行拘3日。借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的案件层出不穷。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要假借维权的名义对卖家进行勒索。作为商家,在杜绝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行为的同时,我们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羊毛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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