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5G基站低谷电价有关事项的函》,文件指出对电网企业直供到户、安装2.5千瓦及以上储能设备的5G基站,在执行峰谷电价时其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3分钱(含税)。具体根据山东《关于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执行,文件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标签:行业新闻
文章来源:
陈原明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