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局原局长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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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马原

  在持续的反腐重创下,中国能源行业的未来发展引人关注。

  近年来,“打虎”行动持续不断。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目无党纪国法,心无敬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副厅级)。

  仕途一时荣 廉政千古秀

  李向幸,汉族,1964年8月出生于广西北流。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广西冶金设计院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以来,李向幸一直得到组织的悉心培养和关心爱护,1993年被提拔为广西冶金设计院生产经营部主任,1994年担任院长助理。2000年到自治区发改委工作,历任自治区发改委稀土办主任、工业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5年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

  刚工作时,李向幸积极上进,入党后,更是对工作充满激情,一心一意想的都是干事创业,服务社会。除了必要的公务,很少在外面应酬,每天准时回家炒菜做饭,看书学习,日子平淡而充实。

  然而,当上副处级干部后,李向幸开始飘飘然起来。他渐渐忘记了入党时宣誓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忘记了从政务必干净廉洁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逐渐放松自我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走过场,理想信念逐渐淡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扭曲。频繁外出应酬,经常打牌、喝酒,把吃喝玩乐当作人生的主要追求目标,生活日渐腐化。

  2018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李向幸收受巨额财物的问题线索。8月,区纪委监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同年11月12日,李向幸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李向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同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目无党纪国法,心无敬畏,缺少自我约束,行无所止,表面积极上进,背后违规逾矩,腐化堕落,违纪违法行为隐藏较深,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知止,并涉嫌违法犯罪。

  12月,调查终结,李向幸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2019年4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向幸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6月11日,经过了法庭调查,李向幸利用职务上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4.212万元以及犀牛角碗1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行为处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李向幸案庭审现场)

  仕途虽赫奕,常思林下的风味,则权且之念自轻。世途虽纷华,常思泉下的光景,则利欲之心自淡。

  然而,此时的李向幸或许已被利欲之心冲昏了头脑,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亦不复存在。

  “遮羞布”揭下 悔不当初

  “长期以来,我没有处理好亲情关系,收受企业业主的财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不起党组织、同事和家人朋友。我真诚地认罪、悔罪......”2019年6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在庭审时痛心疾首的忏悔,敲击着观看者的心灵。

  从厅级领导变成被审查调查对象,这样的人生落差,让李向幸悔恨不已。经深刻反省,李向幸揭开了灵魂丑恶面的“遮羞布”。他在忏悔书上痛陈自己没有守住初心,丧失廉洁底线,最终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他伪装自己,表面上积极上进,在同事、家人面前常示以清正廉洁、工作忙碌的形象,背后却违规逾矩、腐化堕落,扮演“两面人”。

  2009年,李向幸在担任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处处长时,在柳州某煤电公司多次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资金过程中积极奔走、快速审核,帮助该公司获得巨额上级财政补贴资金。

  于是,面对该公司老板伍某某第一次送来的30万元感谢费时,李向幸就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没有违规办事,热心帮忙后收一些“辛苦费”“咨询费”,不算什么大问题。在如此掩耳盗铃的心理下,他又连续两年两次共计收受伍某某100多万元现金。

  一面热情“亲”企业,服务周到;另一面却在“清”上拎不清。从逢年过节收受相关企业老板小额的红包礼金开始,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廉洁底线开始失守,贪欲之门渐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李向幸有过挣扎,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在其头脑中始终占据上风。

  某风电开发企业负责人王某某为得到李向幸关照,多次到李向幸办公室“拜会”,赠送礼金。李向幸坦言自己多次收受加油卡、名烟名酒、茶叶等财物,

  2017年,桂林某能源投资开发公司老板谢某某通过老乡找到李向幸,表示想要开发建设风电项目,希望得到支持和关照,李向幸“热心帮忙”。随后,李向幸利用担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帮助该公司在风电开发激烈竞争中,顺利拿到开发风电项目的“通行证”。

  据企业负责人交代,2017年、2018年他两次到李向幸办公室,共送给李向幸金条12根、犀牛角碗1只。

  据调查,2009年至2018年期间,李向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柳州某煤电公司、桂林某能源投资开发公司在申报资金、项目审核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企业送给的现金、黄金折合人民币达540多万元。

  李向幸理想信念缺失,没有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缺少自我约束,行无所止,贪欲膨胀,最终陷入了腐败的泥潭不可自拔。

  树党风廉政 防“暗箱操作”

  能源领域关系国计民生,是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能源项目属于稀缺资源,具有垄断性、排他性。一旦建成投产,就能够持续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因此,基于这些特性,众多企业都趋之若鹜地想要挤进能源领域并千方百计拿下能源项目。

  然而,能源领域也存在以下廉洁风险。首先,权力配置不够科学。能源项目审批名目、审批程序、审批环节较多,但关键环节的审批权集中在少数领导干部手中,由他们负责对项目拍板定夺。有的投资上亿元的风电项目,甚至不用经过发改部门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而是由分管能源领导最终审批即可,这种搞“一言堂”个人拍板定调的情况,极易发生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

  其次,权力运行机制有待健全,决策过程不公开透明。风电行业竞争激烈,进入门槛较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来说,通过输送利益买通权力就成了一种现实、便捷的选择。加上决策过程不透明,给“暗箱操作”大开方便之门。

  另外,审批过程监管不到位。对于能源领域项目的审批全过程,能源管理部门内部没有一套相对健全的相互制约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相关市场参与者也无从监督,这就给心存私欲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最后,能源领域不同于其他领域,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因此不能放松对能源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主不惜成本、不择手段对拥有项目审批权的领导干部进行“围猎”,从而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因此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能源领域反腐败力度,不断健全规范能源项目审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防微杜渐,扎紧制度篱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构筑“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有效遏制腐败增量。

  官员层面反复出现贪腐落马问题,对于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影响巨大。特别是在总书记提出能源革命、中国能源面临转型的历史性关口,能源局责任重大,亟需一个稳定、专业且政治考量过硬的官员团队来带领行业向前发展。

  本文综合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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