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12各县区开启秸秆利用试点县,切实提升生态环境

王同 0
文章来源:王同
 据悉,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安徽省已经确定了12各县区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并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全面推动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提高利用率,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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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个县区分别是太湖县、望江县、太和县、颍上县、泗县、涡阳县、埇桥区、蒙城县、灵璧县、霍邱县、五河县、裕安区。

据介绍,该试点主要是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新建、新实施相关项目,扶持秸秆产业化利用关键环节,破解秸秆产业化利用关键问题,并从中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补偿制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据了解,试点中将支持优化秸秆商品肥料和饲料化利用方式,发展食用菌种植等基料化利用方式。突出扶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秸秆制品企业,开展秸秆制品推广应用补贴试点,探索建立秸秆制品销售补偿机制。

此外,安徽省为了能够全面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也还将支持秸秆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秸秆成型燃料替代化石能源,对关键环节进行补贴,推进秸秆县域全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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