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电煤运输有力有序 调入量、消耗量均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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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刘书

  2018年,全省电煤运输有力有序,供应稳定,较好地满足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年全省统调电厂调入电煤4655.3万吨,同比增加880.5万吨;消耗电煤4591.6万吨,同比增加871.3万吨;年末库存441.2万吨,同比增加112.1万吨。电煤调入量、消耗量均创历史新高。

  一、铁运水运“双轮驱动”

  2018年,全省通过铁路调入电煤2475.3万吨,同比增加580万吨,占调入总量的53.2%。其中,西安局调入1090.1万吨,增加312.6万吨;太原局调入369.3万吨,增加163万吨;郑州局调入804.5万吨,增加160.7万吨;上海局调入104.3万吨,增加6.3万吨;武汉局调入77.8万吨,减少36.6万吨。通过太原局、西安局调入量增幅较大,西安局调入量创历史新高,武汉局调入量逐年萎缩。

  2018年,全省通过水运调入电煤2127.7万吨,同比增加341.6万吨,占调入总量的45.7%。其中,“海进江”调入2083.3万吨,增加376.8万吨,占调入总量的44.8%;川渝下水煤44.4万吨,减少35.2万吨。“海进江”电煤运输自开通以来,逐年增加,今年首次突破2000万吨。

  另外,全省公路调运电煤52.4万吨,同比减少40.9万吨。

  二、陕煤晋煤增幅较大

  2018年,晋、陕、豫、皖四个传统供煤省通过铁路、公路供鄂电煤2355.4万吨,同比增加610.6万吨,占调入总量50.6%。其中,山西省供煤量867.2万吨,增加230.4万吨;陕西省供煤量977.8万吨,增加308万吨;河南省供煤量401.5万吨,增加63.8万吨;安徽省供煤量108.9万吨,增加8.4万吨;四川、重庆、甘肃、宁夏等省区供鄂电煤216.6万吨。陕西省供鄂电煤逐年增加,近两年处于首位;山西省供鄂电煤相对稳定,河南、安徽两省供鄂电煤占比逐年下降。我省组煤地逐渐向优质、绿色的富煤地区“三西”(即陕西、山西、蒙西)集中。

  三、中长期合同履约较好

  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是国家发改委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施经济运行调节的重要手段。2018年,全省电煤中长期合同量3352万吨,占全年调入量的72%,其中20万吨以上铁路核定量(年度合同)1355万吨,占合同量的40%,占全年调入量29.1%。全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综合履约率为95%。其中,20万吨以上纳入国家考核量的履约率为105.3%。统调电厂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较好。从月度履约情况看,用煤淡季履约好于旺季,下半年履约好于上半年。

  四、电煤价格总体偏高

  2018年,全省电煤价格总体处于相对高位运行,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全省统调电厂电煤到厂标煤均价(含税)为911.4元/吨,最高为1255元/吨,最低为686元/吨。电煤年度中长期合同(20万吨以上铁路考核量)价格相对稳定。部分省份和煤炭生产企业未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指导价,导致部分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偏高。

标签:火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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