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中,乌海能源公司持续融入区域煤电一体化“集中统一营销”格局,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系统,实施对重点用户产品质量过程的保障。通过与内蒙古东乌铁路公司、内蒙古三新铁路公司、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公司沟通协调工作,全力开通产品外运新路线,确保产品的外销畅通和外运通道。
入冬以来,乌海能源公司按照《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方案》,从强化生产组织、筑牢安全防线等五个方面进行了18项重点工作分工。乌海能源公司积极践行央企稳增长保供的责任担当,将原煤生产、发运全面做好,保障区域过冬。
数据显示,2022年乌海能源公司商品煤产量已经累积完成计划的126%,超额完成任务。销售量超过计划的351.62万吨,超出计划37%,为能源保供提供了“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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