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
3月11日上午,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在原有12315热线电话和通过邮寄信函投诉举报方式外,新开辟了线上互联网、微信等网络诉求接收渠道,政务服务热线或其他单位转办的信息,也将通过线上共享互通方式准确及时归集到12315平台处理。
此外,可通过“人民网”网站的“领导留言”版块和“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局长信箱”“网上咨询”两个版块留言,反映问题。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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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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