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勘探污染环境问题仍需重视

金楠 0
文章来源:金楠
 海洋石油勘探是石油勘探中重要作业,并且也成为现在石油勘探的主要手段,但是其过程造成的污染环境问题仍需重视。

全球海洋油气资源非常丰富,约占全部油气储量的34%,探明率大约为30%。已有资料表明,在丰富的海上油气资源中,大陆架占据主要部分,约为60%左右,深水、超深水的资源量也不容小觑,占全部海洋资源量的30-40%。据了解,根据钻井装备能力和钻井技术应用状况, 一般将水深超过300米海域的油气资源定义为深水油气,1500m水深以上称为超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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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全球获得的重大勘探发现中,有50%来自海洋,主要是深水海域。全球深水油气勘探主要集中在墨西哥湾、南大西洋两岸的巴西与西非沿海三大海域,被称为深水油气勘探的“金三角”,它们集中了当前世界大约84%的深水油气钻探活动,其中墨西哥湾最多,占到32%,其次为巴西,占30%,第三为西非。截止目前,世界主要深水区油气探明总储量为206.03亿方。

海洋储油量巨大,但是却逃不过人类在开采过程中的污染。全球漏油事件频频发生,海资源受损也是新闻中常有的。针对这一现象,中国司法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强化了勘探开发者的环境保护责任,将保护海洋环境作为勘探开发者的法定义务,严格法律责任。条例草案明确要求勘探开发者在建设项目开工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通加大了民众的参与度。

此次条例草案全面修改了有关法律责任条款,提高罚款额度,增加了按日连续计罚、责令停产整治或者责令停业、关闭以及第三人代履行等处罚措施和强制措施,重在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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