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报送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并于4月23日前上报。
《通知》指出,适用范围包括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且已得到省电力公司接入意见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2019年核准(备案)项目平价上网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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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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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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