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HK)公布,近日,公司(卖方)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日升”或“买方”)签署了关于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和买方指定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即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卖方和卖方指定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有限公司及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3年三年内采购共计34GW(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
公司考虑到双玻组件的市场渗透率,按照卓创2021年1月14日公布的周报(3.2mm光伏玻璃均价42元/平方米(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34元/平方米(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89.08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93.92亿元人民币的约94.85%。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方日升签署的关于销售34GW(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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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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