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血糖测定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
2. 糖筛查试验 用于糖尿病筛查,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喝完,之后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异常,如血糖≥11.2mmol/L的孕妇,则妊娠期糖尿病可能性大。对糖筛查异常的孕妇需进一步查空腹血糖,如异常即可确诊,如正常需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3. 口服糖耐量实验(OGTT) 禁食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血糖值诊断标准为:空腹5.6mmol/L,1小时10.3mmol/L,2小时8.6mmo1/L,3小时6.7mmol/L。若其中有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者,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仅1项高于正常值则诊断为糖耐量受损。
4. 肝肾功能检查 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酮体及眼底等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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