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提高230元

陈书 3562
文章来源:国际能源网    
1月29日,国际能源网从山东省发改委处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9年1月28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提高245元;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提高230元。

原文如下:

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9年1月28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提高245元;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提高23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元/升 合同约定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配送的

VI(A)

89号 8350 6.23 8050 8008
92号 8851 6.71 8551 8507
95号 9352 7.19 9052 9005

VI



0号 7345 6.33 7045 7008
+5号 7198 6.21 6898 6862
+10号 7051 6.08 6751 6716
-10号 7786 6.83 7486 7447
-20号 8153 7.15 7853 7812
-35号 8447 7.41 8147 8105

备注: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7590元和658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公告》(2018年16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汽柴油。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标签: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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