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22日与特变新能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由公司向特变新能源公司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69MW光伏示范项目(炳阳)2#地块、72MW 光伏示范项目(晶皓)3#地块、223MW 光伏示范项目(惠雯)4#地块提供斜单轴光伏跟踪支架。上述三个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合计19,910.86万元(含税)。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业务的 15.93%,占2019年度公司光伏跟踪支架业务的481.14%。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业务的 15.93%,占2019年度公司光伏跟踪支架业务的4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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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李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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