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全民行动#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上午,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吕山中队联合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吕山乡中心小学开展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这个日子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
随着购物方式的多元化,在满足了大众消费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各种消费陷阱,消费风险已逐渐暴露。
安全权是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2022年315晚会主题:公平守正、安心消费。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好自己。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律常识您要知道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种基本权利:
一、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五、求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七、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八、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九、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护权益:
1、有任何商品问题,首先要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的,可拨打12315投诉。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事。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方式来维护权益。
消费者维权小贴士:
①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②“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③“三包有效期”:“三包”指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好了,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通过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唤起人们对消费者行为的关注,希望大家支持绿色消费,唤起民众的法律意识,行动起来。共同营造出安全,健康,绿色的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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